郴州嘉禾县“2019.9.23”非法经营案1人获刑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近日,郴州市嘉禾县人民法院对“2019.9.23”非法经营案依法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李某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2019年9月23日,嘉禾县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查获一起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案,共查获卷烟29个品种30.94万支卷烟,案值13.8万余元。经鉴定该批卷烟均系真品卷烟,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因涉嫌刑事犯罪,嘉禾县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嘉禾县公安局,经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在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期间两次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卷烟托运至广州市花都区进行贩卖,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共计19.6万余元。
经嘉禾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判处有期徒刑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35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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