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局(公司)“四个严格”不断强化采购管理工作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4-19
为进一步提升采购工作管理水平,吉林省长春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近期围绕“四个严格”,不断强化采购管理工作,切实保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遵循“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明确内部机制和工作规程,建立有利于实现采购过程规范有序、采购结果物有所值、采购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的目标保障机制。
二是严格把好决策关口。不断提高采购决策机构的办事效率,严格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维护采购计划的严肃性和约束力,项目纳入年度采购计划后需要变更的,则需按照采购决策程序报原审定机构批准。
三是严格控制采购成本。持续推进采购程序公开透明、采购方法科学有效。努力降低采购成本,合理编制采购需求,依规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避免公开招标流于形式,减少招标成本浪费,询比价程序要参照有关文件认真执行。
四是严格实施过程监管。财务、审计、法规、纪检监察、规范办等部门要密切协作,互通情况,充分发挥各自的监督职能,建立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强化对采购行为的约束,构建覆盖全过程的监督体系,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对采购过程数据进行分析,对采购流程异常进行预警和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