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烟草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烟草趋势 > 正文

为何不能办理许可证?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2-09-19

  【案例】

  某市零售户王某某因守法经营意识不强,在2020年3月10日、2020年10月24日因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两次。2021年3月16日,王某某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当地烟草专卖局审核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对此,王某某提出质疑。

  【分析】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在本案例中,王某某因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两次,属于上述第(六)种情形。当地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许可符合法律依据。如果王某某想合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须在2023年10月24后再向当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浙江兰溪市烟草专卖局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20811/44035758-1e21-4ce9-b2af-ae75f1fa9b6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