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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12.1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列为省督案件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0-30

  近日从公安部门获悉,三明市建宁“2020.12.1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福建省公安厅列为2021年第二批挂牌督办案件。

  今年1月21日,建宁县烟草局联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收网12.14案件,捣毁位于建宁县濉溪镇圳头村杨梅岭和谢家2个制假(切丝)窝点、捣毁4处烟叶存储窝点,共查获烟叶烟丝13.11吨,土质烟机2台,查扣涉案车辆8部,逮捕6人,涉案金额达205万余元。

  下阶段,建宁县局将加强与公安部门深度协作,提高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深挖线索,彻底摧毁制售假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