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南“12·16”省督涉烟案六主犯获刑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0-19
10月12日,福州市城南烟草专卖局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获悉,该局查处的“12·16”仓山柯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六名主犯判刑。
2020年12月16日,福州城南局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在柯某租赁的仓库内查获非法卷烟3600余条,非法烟丝超3200公斤。12月22日,又在柯某、胡某合租的商铺内查获非法卷烟600余条。经公安机关深入调查,该团伙将非法卷烟及非法烟丝寄到境外销售,以牟取暴利,该案涉案涉案金额超千万元。
经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件以非法经营罪对六名案犯柯某、陈某等六人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六年九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60.5万元。
上一篇:闽侯查获一起涉烟刑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