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4.28”非法经营案被告获刑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0-11
10月8日,从三明市将乐县人民法院获悉,三明市将乐县烟草专卖局“4.28”非法经营案涉案人员谢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2021年4月27日,将乐县局联合将乐县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现场查获涉案卷烟556条,案值10.69万元。经调查,谢某某自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在明知自己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谋取私利,多次从各乡镇卷烟零售户店内收购卷烟,运往长汀、永春县等地进行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共计106.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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