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两起涉烟案被列为省督案件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8-31
8月23日,福清市局从公安部门获悉,福清“12.1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11.25等人销售伪劣产品” 案已被福建省公安厅列为2021年第二批卷烟打假挂牌督办案件。
2020年11月25日,福清市局配合福清市公安局高山派出所破获“11.25等人销售伪劣产品”,当日在福清市沙埔镇往高山高速出口路段,拦截一辆货车,车上载有17637条卷烟,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并在浙江烟草、公安的协助下,截停两部重型货车,现场抓获涉案卷烟18203条、18520条,涉案总案值1400万余元。
2020年12月1日,福清市局联合福清市公安局破获“12.1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当日在福清市玉屏街道某快递分拨中心内,查获从云霄运往福清中转向全国发送的假烟1400余条,案值38余元,后追回已发出的快递包裹300余个,追回假烟1500余条,总案值108万余元,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下一阶段,福清市局将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进一步分析研判,扩大战果,有效摧毁销售假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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