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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起海上走私入境假烟案被告获刑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8-11

  8月4日获悉,“20201224”厦门首起海上走私入境假烟案,被告人易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2020年12月24日凌晨,当事人易某驾驶货车运输卷烟从宁德某地出发前往广州,在途经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被烟草联合公安部门查获共计12120条违法卷烟,案值高达人民币386.02万元。该批卷烟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现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易某在明知运输物品为卷烟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作出判决。

  下阶段,集美区局将联合公安、海警、高速交警等部门,持续保持打击过境卷烟走私的高压态势,严防假烟从厦门港区、码头走私入境,进一步构建 “海上查、陆上堵”的防控打击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