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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11.17”省督案两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8-03

  7月27日,泉州市安溪县烟草专卖局接安溪县公安局案件信息反馈,安溪县人民检察院正式起诉省督“11.17”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两犯罪嫌疑人黄某及唐某。

  2020年11月17日,安溪县烟草专卖局接举报后,联合安溪县公安局成功在安溪县蓬莱镇一厂房内捣毁一生产制假窝点。现场查获卷接机一台套,烟丝9000余公斤,散装烟支179万余支,涉案烟草专卖品价值370万余元。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唐某2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等相关规定,决定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