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法院宣判莆田首起海上走私假烟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7-20
近日从莆田涵江区人民法院获悉,由涵江烟草、涵江公安联合侦办的一起海上走私假烟案一被告(货车驾驶员)获刑,这是莆田首起因海上走私假烟被判实刑案件。
1月19日,在莆田市烟草专卖局统一部署下,涵江烟草、公安在莆田市涵江区某高速服务区内抓获1名涉案货车驾驶员徐某某,缴获用于运输假冒卷烟的涉案车辆1辆,现场查获“芙蓉王(硬)”等11个品种共计19314条卷烟,现货案值380余万元,该批卷烟经初步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以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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