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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3.15”非法经营案被告获刑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7-20

  7月15日,龙岩市长汀县烟草专卖局收到长汀县人民法院对2021年查获的“3.15非法经营案”作出的判决书,被告人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并处罚金6万元。

  据悉,向某为重型货车驾驶员,于2021年使用重型货车以27000元的运费承运烟丝5860公斤,从云南运往福建云霄方向,途径福建长汀时被查获,该案案值28万余元。

  向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他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承运烟草专卖品,严重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并退出全部违法所得,有一定的悔改表现,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从轻量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