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包装机条包透明纸美容器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7-0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包装机条包透明纸美容器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YGK-20210204-019、HYHA2021-0520
2.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包装机条包透明纸美容器改造项目
3.招标范围:4套包装机条包透明纸美容器改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4.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具备项目施工条件,每套检测系统在甲方现场安装调试时间不超过3个日历日。
5.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9.2万元(含增值税);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18年7月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或已被移除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2021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2.获取方式: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须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anpenghui@sdhyha.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HYHA2021-0520+投标单位全称,同时须在邮件正文中列明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和企业邮箱,邮件一般在两日内回复,报名成功与否均以邮件回复为准。
3. 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 投标人资料审查通过后将招标文件费汇至以下账号(个人账户汇款时请备注投标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统一发放给投标人:
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解放东路支行
账号:37050110172600000129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8月3日0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4.招标人有权根据新冠疫情情况适当推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并提前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2006号
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531-66776673
电子邮件:cuifeng76819@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楼
联 系 人:谭蓬晖
电 话:0531-81956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