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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6-21

  记者21日从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获悉,我国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从原来的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利率自律机制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旨在对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行为开展行业自律管理。

  记者了解到,按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存款利率自律约定上限,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但也存在明显的杠杆效应。一旦个别金融机构通过不规范的所谓“创新”产品高息揽储,其他银行为稳定存款来源,将被动抬高存款利率揽储,推升整体负债成本。

  

  (图为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在清点钞票。新华社记者 李鑫 摄)

  利率自律机制表示,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是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行为,也是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提高的体现。目前有关调整正有序推进,在自律上限之内,金融机构可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

  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专家表示,新方案实施后,金融机构无需大幅调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占比较小,总体上看,对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影响都不大。同时,新方案消除了杠杆效应,长短期存款利率之间的利差将有所缩窄,有利于引导银行存款回归合理的期限结构。(记者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