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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一被告人非法经营卷烟获刑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6-10

  6月2日,龙岩市上杭县烟草专卖局从县公安局获悉,上杭“2019.9.6”无证运输卷烟案被告人范某生被上杭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9年9月6日,上杭县局接举报,联合县公安局在上杭县蓝溪镇某路段查获一起无证运输卷烟案,现场查获违法卷烟116条,案值16530元。经查实,范某生多次收购倒卖卷烟,涉案金额达7.5万元,其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上杭县局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查。

  2021年3月,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生未经烟草专卖部门的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于日前作出以上判决,被告人未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