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申鸿商贸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合作供应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6-02
黑龙江申鸿商贸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合作供应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1-GFFW-1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申鸿商贸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合作供应商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申鸿商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申鸿商贸有限公司劳务外包服务合作供应商项目
2.2采购内容:完成餐饮制作、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绿化保洁、设备设施保养看护、消防及视频监控、库房管理、蔬菜种植看护、值宿更夫、客房服务、部分行政综合等相关物业劳务服务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合同履约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2.4服务地点:道里区地段街173号、道里区哈药路17号、南岗区革新街138号等地。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为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投标期内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具有 2018-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公司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在人员、资金、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保障能力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在自有员工须300人以上,提供自有人员承诺书。
3.3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及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并且能够提供过去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3.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本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进行信用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至16时(公休日除外),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要求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报名公告同时发布在:国家烟草专卖局;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7.其他
7.1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进行查询,对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申鸿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75号1308室
联 系 人:关欣宇
电 话:0451-85715512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中楼401
联 系 人:西子玥、柳继峰
电 话:0451-84215818
传 真:0451-842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