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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残烟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6-02

  

  (招标编号:0627-21QD1700843(SDZY-QD-GKZB-202108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残烟机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SDZY-QD-GKZB-2021083;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627-21QD1700843

  2.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残烟机维修项目

  3.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相关器件备货,招标方提供不多于10天的停产施工时间窗口,时间窗口内完成项目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4.实施地点:青岛卷烟厂卷包车间。

  5.项目内容:青岛卷烟厂残烟机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元):1699995.61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5.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6月03日09时00分到2021年06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获取须提供投标响应函、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天眼查网站有公司详细信息的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简单装订,原件审查后退还。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1)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及编号;(2)投标人企业简介;(3)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4)开票信息及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2.报名时,招标代理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天眼查中查询,是否为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是否有不良记录。一经查实有不良记录,将取消所有关联单位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2021年06月03日-2021年06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楼1005室。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须先查询符合要求后再接受报名,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银行账户。

  7.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8.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9时30分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楼1007室。纸质文件递交。

  说明:招标人有权根据新冠疫情情况适当推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或变更开标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1日9时30分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10楼1007室。

  说明:招标人有权根据新冠疫情情况适当推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或变更开标地点并提前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七、其他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

  3.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银行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81796250142100261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7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532-819213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32-55690206

  电子邮件:sdzbqd@126.com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卷烟厂

  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