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结果的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5-21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直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甘法办明电〔2020〕20号)精神,依照《甘肃省烟草专卖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组织对《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实施办法》、《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废弃烟草专卖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法》、《甘肃省烟草专卖轻微违法警示教育制度》等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开展了全面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实施办法》(甘烟专〔2010〕6号)部分条款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予以修订后重新发布;
二、《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废弃烟草专卖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法》(甘烟内管〔2013〕5号)予以废止;
三、《甘肃省烟草专卖轻微违法警示教育制度》(甘烟法〔2013〕24号)继续适用。
甘肃省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