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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络宣传内容制作之网络营销平台VI形象设计制作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5-21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网络宣传内容制作之网络营销平台VI形象设计制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网络宣传内容制作之网络营销平台VI形象设计制作

  项目编号:GXYLG20211003-N-1

  招标内容:VI形象设计的工作机制:招标人确立专项负责人,投标人成立项目小组,双方深入沟通,定期举行沟通例会,了解项目进程,研讨项目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项目小组设立客服投诉机制,全面保证招标人设计需求的实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本文件要求产品及服务, 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人经营范围和资质须涵盖类似品牌服务、设计制作等相关内容。

  2.2. 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应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者提供近六个月来由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一份)。

  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存在相互参股关系、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监事、经理)相互兼任情况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只接受其中一个投标在先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4. 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5.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6.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名期间“中国裁判文书”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和2.2条款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公司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个工作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云之龙集团网上发布。

  6.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

  邮编:530012

  联系人:黄丽杰、刘诗施

  电话:0771-2618118、2618199

  传真:0771-2621868

  邮购文件和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为: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