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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真龙”品牌主导规格卷烟燃烧性研究与应用(KWAD5G2021493)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5-21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真龙”品牌主导规格卷烟燃烧性研究与应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真龙”品牌主导规格卷烟燃烧性研究与应用

  项目编号:KWAD5G2021493

  招标内容:“真龙”品牌主导规格卷烟燃烧性研究与应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的企业或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2.2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只接受其中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不接受其他投标人参加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参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2.3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4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12 时,下午15 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报名期间“中国裁判文书”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3.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广西科文网上发布。

  6.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编:530001

  项目联系人:杨坚 电话:0771-2023835 传真:0771-2023997

  财务部联系人:丁华宁 电话:0771-2023962 传真:0771-2023829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