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代表名单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11-05
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河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事项清单)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我局涉烟案件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合理性、科学性,我局拟定于10月31日下午15:00对《河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已产生烟草(含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消费者、烟草(含电子烟)批发企业、一线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等听证代表,采取邀请方式产生了相关专家代表,现将听证会代表名单公示如下:
一、相关专家代表(5人)
省司法厅合规性审查处 方超
省教育厅法规处 李亚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刘学红
省检察院未成年人监察部 赵澎
河北国桥律师事务所 赵颖锋
二、烟草(含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12人)
卷烟:刘咏梅(长安同林糖烟酒综合经营部)、任毅(新华区岑蔚烟酒商行)、张力(新华区云泰烟酒店)、集和平(河北乐隆商贸有限公司)、孙永霞 (长安品香烟酒商店)、杨颖(长安颖霖便利店)
电子烟:刘林田(石家庄市新华区天意电器)、芦威震(新华区悦刻电子产品经营部)、荣纯(长安管策数码店)、曹希(长安区信光电子产品商行)、杨盖宇(桥西区轩悦电子产品店) 、梁兴文(裕华区悦文电子产品店)
三、烟草(含电子烟)消费者代表(4人)
卷烟:刘丹华(石家庄市桥西区)、杨亚丛(石家庄市鹿泉区)
电子烟:张娜 (石家庄市裕华区)、赵悦(石家庄市新华区)
四、烟草(含电子烟)专卖批发企业代表(2人)
赵敏(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财务处)、崔爽(河北省烟草公司石家庄市公司营销中心)
五、一线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代表(4人)
苏杰(石家庄市新华区烟草专卖局)、马浩岩(石家庄市新华区烟草专卖局)、王荣生(石家庄市鹿泉区烟草专卖局)、郗丛(石家庄市长安区烟草专卖局)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及时向听证机关反映。如有代表无法参加听证等原因导致参会人员名单发生变化,不再另行公示。
监督电话:0311—88607377
河北省烟草专卖局
2024年10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he.tobacco.gov.cn/gsgg/2024/10/1ed56b5348584f629ed979a30aca87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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