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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房屋招租公告(第十次)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烟草网 时间:2024-11-05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国有经营性房屋现对外招租,欢迎有意者报名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标段

  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租期(年)

  当前状态

  竞租底价

  (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1

  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净坛一路51号-2号门面(靠53号)

  约127

  5

  闲置

  85350

  8535

  2

  重庆市巫山县官渡镇龙泉街48号

  约72

  5

  闲置

  7806

  781

  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以实地踏勘为准,不影响竞租底价。

  二、房屋出租期为5年,租赁时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凡是报名参加竞价招租活动的对象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单位或组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报名人为自然人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人为个体工商户及企业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名。本次招租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口头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2日(7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休息日除外)。

  (四)报名及咨询地点:重庆市巫山县广东中路46号烟草公司5楼505。

  (五)竞租人报名时必须明确经营方向,不能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机械加工、化工等涉及污染大、噪音大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场所,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存储仓库,不能用于非法生产、加工等违法活动场所。竞租人故意隐瞒经营范围,经招租人查实确认后,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责任及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四、竞租保证金和合同承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是按竞租底价为依据计算的5年租金总额2%比例收取,竞租人必须在2024年11月12日17:30时前通过银行转账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签订合同时,承租人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承租保证金。合同承租保证金总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承租人需在签订合同时向招租人缴纳合同承租保证金差额部分。合同承租保证金在合同期满6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招租人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

  账号:310001872902250500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山支行

  转账时需注明“房屋竞租保证金标段”

  五、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13日10:00在重庆市巫山县广东中路46号(烟草分公司四楼会议室),逾时不候。

  六、竞租原则及方式

  (一)本次房屋招租实行竞租者自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最高价中选的原则。

  (二)竞租约定:本次竞租房屋按现状出租,出租房屋现场由竞租者联系出租方查看,出租方不集中安排,现场查看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竞租者自行负责。合同期内承租人可根据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适当装修改造,但不得对房屋造成结构性、安全性损坏。承租人自行承担在租赁期内对承租房屋投入的装修、改造等费用,终止合同时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三)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采取公开竞价方式,以现场报价的方式进行,竞价时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100元/年。所有已报名且缴纳了保证金的竞租人现场随机拿号,按照顺序进行公开报价,以竞租底价为起始报价,报价必须不低于竞租底价直至出现唯一最高报价,最高报价者为承租人。

  2.凡是报名参加竞价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持报名资料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竞价活动。

  3.如报名期内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可采用商务谈判方式直接协议出租,但不得低于竞租底价。

  (四)承租人在中选结果公示期间,单方放弃中选权力,招租人有权扣除不低于50%的竞租保证金。

  (五)在招租人发出成交确认书之日到与招租人签订合同期间,承租人不得单方放弃中选权利,如放弃中选权利,招租人不退还竞租保证金,且一年内不得参加由招租人组织的招租活动,招租人可以按承租候选人排名与下一个承租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租。

  (六)承租方一律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禁止更改房屋结构,禁止搭建违法建筑。否则,招租人有权无条件收回,并扣除所有租金及承租保证金,如造成损失承租人还应承担一切经济赔偿及其他责任。

  七、承租款缴纳方式: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付清,第二年起按不低于3个月期限提前收取租金,租赁期内不得协议降价。

  八、租赁期间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通讯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负。

  九、本公告在重庆市烟草公司外网上发布,同时在房屋标的所在地张贴信息。

  十、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所有。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3-57658770

  监督电话:023-57688498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巫山分公司

  2024年1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cq.tobacco.gov.cn/a/20241104/927cd465-1ad6-4672-ad7a-ed0aea56793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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