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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卖卷烟,违法!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9-25

  

  

  

  零售户杨先生问:我的一个亲戚让我帮他代卖两条卷烟。没想到,烟还没卖出去,就被当地烟草专卖局的执法人员查了。他们说帮别人代卖卷烟属于违法行为。请问,是这样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您帮别人代卖卷烟属于未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六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在此提醒广大零售商家,烟草专卖品只能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从其他渠道购进卷烟售卖属于违法行为。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174/765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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