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烟用材料采购—烟用包装膜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9-25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烟用材料采购—烟用包装膜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烟用材料采购—烟用包装膜 。
2.2招标内容: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2027年烟用材料采购—烟用包装膜进行供应商选择,项目立项金额为9138.76万元,采购清单及中标单位数量及业务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本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货物的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到招标人指定地点、以及验收、售后等相关内容,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保留本招标项目具体供货时间及数量的变更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3项目规模:项目立项金额为9138.76万元,本次招标划分为7个标包。
标包 | 标的物名称 | 单位 | 标的物规格 | 预计采购数量 | 中标比例% |
1 | 高收缩膜 | 公斤 | 21μm | 2686243 | 50%、30%、20% |
2 | 高透明收缩膜 | 公斤 | 21μm | 1168 | 100% |
3 | 中收缩膜 | 公斤 | 22μm | 1222 | 100% |
4 | 微收缩膜 | 公斤 | 22μm | 4813 | 100% |
5 | 微收缩膜 | 公斤 | 28μm | 1610 | 100% |
6 | 普通膜 | 公斤 | 22μm | 1868790 | 50%、30%、20% |
7 | 普通膜 | 公斤 | 21μm | 127930 | 100% |
投标人按标包投标,可以选择任一标包或者多个标包进行投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成为任意一个标包或者多个标包的中标人,投标人须对所投标包内的所有标的物进行投标,并响应所投标包内所有标的物的商务及技术要求。
2.4项目要求:
2.4.1拟选入围供应商数量及配额:
标包1,中三备零,中标人分配比例为: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
标包2,中一备二,中标人分配比例为:第一名100%。
标包3,中一备二,中标人分配比例为:第一名100%。
标包4,中一备二,中标人分配比例为:第一名100%。
标包5, 中一备二,中标人分配比例为:第一名100%。
标包6, 中三备零,中标人分配比例为:第一名50%、第二名30%、第三名20%。
标包7, 中一备二,中标人分配比例为:第一名100%。
特别说明:“备”是上限值,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备选人,确定最多上限值数量的备选人。
2.4.2具体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订单需求为准。上述某标的物可能出现采购量较小或不采购的情况,各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风险。
2.4.3 招标人原则上按照中标人承担的供货量比例进行月度分配,但服从于招标人的集中供应。如月度分配比例不满足供货比例分配,招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进行平衡。中标人合同有效期内供货量在上述规定比例的±10个百分点范围内浮动。
2.4.4 中标人在通过需方技术中心组织的样品评审及中试之前不能正式供货。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给予中标人最多三次样品技术评审验证的机会;三次均未能通过的,需方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中标人在未通过样品技术评审验证及批量中试前或自身其他原因而无法履行供货义务期间,其按中标份额本应享有的业务量不再享有。在有其他正式中标供应商能够供货时,该部分业务量由其他能够供货的正式中标供应商,按各自中标份额之比分享;在没有其他正式中标供应商能够供货时,由已通过技术评审验证的备选人供货。(注:备选人的合同单价仍按该标的物最终的合同单价执行。)
2.5交货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涪陵区、黔江区以及市外合作生产加工地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供货时间:
☑分批次供货 具体为:供货起止时间预计为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以招标人下订单时间为准,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按采购订单分期分批供货。
2.7标的物(产品)名称与技术标准名称不一致时,以技术标准名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非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投标人,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其主体性质的、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设立证明,以下简称“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处于良好的经营状态,2023年度不亏损。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记录。
3.4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行为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招标人(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禁入期限内(含禁入截止时间当天)的情形,否则其投标或中标无效。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破产(含预重整)状态及投标人须知2.3条款内情况。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8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等,应具备与所投标产品相应的生产制造条件,包括相应的生产场地(提供生产场地房屋的产权证明或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购置发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同时提供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的彩色照片以及设备清单,以上所有材料都应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②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9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2024年 9 月 2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须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购买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营业执照(非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投标人,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其主体性质的、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有效设立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到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6栋404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以彩色扫描件的形式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 ,经确定报名资料齐全,招标代理机构将邮件回复报名单位,并告知招标文件费缴纳账号及缴费。报名单位将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发送至以上邮箱(汇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参加的招标编号,如为区分标包的项目,须同时备注标包号),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档,未在上述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或发送电子报名资料到指定邮箱)或未足额缴纳招标文件售价的,报名均无效。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每标包,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现金缴纳或将招标文件费通过电汇或网银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项目名称 | (注:需注明分包号) |
招标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单位全称) |
投标人联系方法 |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传真: 邮箱: |
招标文件费金额 | 人民币(元): |
原文链接:http://www.tobacco.gov.cn/gjyc/zfcg/202409/61e726661196465f8b0eecf0216855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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