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再造梗丝梗液污水处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次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8-26
招标编号:ZSJC-2024-CCFW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再造梗丝梗液污水处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再造梗丝梗液污水处理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三次
2.2招标范围:全过程工程咨询(前期工程咨询、项目管理、工程监理)
(1)前期工程咨询(含编制及评审工作)
根据发包人要求提供前期工程咨询服务,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等工作。
(2)项目管理(含编制及评审工作)及工程监理
1)组织专家对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水土保持、能源技术评价等工作所需文件进行编制及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相应设计专篇、分项报告、验收报告、完成相应阶段性编制及评审等内容,出具并取得相关审批合格证明文件或资料,配合完成相关报批手续。
2)负责项目的制度建设、项目策划及总体管理、报批报建管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及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配合审计、竣工验收、结算等服务。
备注:(1)(2)所含内容分开报价,按照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单独结算,若项目未获通过或因其他原因未实施,则仅支付前期工程咨询实际完成工作相关费用,项目终止。
2.3建设规模:新建主厂房、污水处理站及附属设备等,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0m³/d,估算总投资约3600万元。
2.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前期工程咨询相关内容,需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进度情况调整服务时限)。
2.5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6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出的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咨询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上述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采购活动(备案内容须包含设计及监理)。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标书内附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且年度间数据一致,不一致的附附注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具体处罚标准按照《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4)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本企业(含分公司)职工,提供其所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被授权人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6)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所有资料扫描一个PDF:
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3)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资质及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标书款请汇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新支行
收款账号:22050131270000000687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审查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19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0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18室
联系人:李洋、王雪
原文链接:http://www.tobacco.gov.cn/gjyc/zfcg/202408/a9a6c6989f0e4f1f992266dd962f45c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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