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能代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吗?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7-24
标题 | 家人能代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吗? | ||
收集时间 | 2024年7月22日 | 答复时间 | 2024年7月23日 |
收集单位 | 专卖处 | 问题类型 | 行政处罚 |
问:“我是卷烟零售持证户,因违法经营卷烟被烟草局处罚,近期有急事出外地,我的家人是否可以代收行政处罚决定书?” 答:“同住的成年家属可以代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你因有事外出不能签收的话,可以由与你同住的妻子、父母、成年子女等代签,其签收的日期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日期。 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直接送达当事人的,由当事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盖章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当事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50141/759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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