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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2024高速包装机组CCD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7-23

  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卷烟厂高速包装机组CCD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GXTC-A1-2422009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7日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8日13时30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48600.00元(不含税),1410918.00元(含税)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联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41000.00元(不含税),1289330.00元(含税)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家泉烟草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254000.00元(不含税),1417020.00元(含税)

评标情况:正常
招标要求响应情况: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4-7-23至2024-7-26 17:00:00(北京时间)止。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网。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向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联系电话:--。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
联系人:朱延
电    话:--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tobacco.gov.cn/gjyc/zfcg/202407/ca48e522f051432cbfeac6aaaaa81ed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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