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烫金机、分切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7-15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拟对烫金机、分切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烫金机、分切机设备采购
1.2项目编号:YZLHZ2024-G1-029-ZSQT
1.3招标范围:
标段 | 采购范围 | 供应商数量 | 不含税采购预算(人民币) | 单位 | 数量 | |
A标段 | 二色烫金机 | 1家 | 大写:贰佰壹拾肆万零柒佰伍拾元整 | ¥2140750 | 台 | 1 |
B标段 | 烫金分切机 | 1家 | 大写:捌拾肆万玖仟伍佰伍拾柒元伍角贰分 | ¥849557.52 | 台 | 1 |
【根据烟草行业有关规定,本项目A标段、B标段有效的投标单位分别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进行重新招标。】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供应商。
2.2本项目特殊要求无
2.3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控股股东、监事、经理、董事)相互兼任的。
2.4投标人的投标标的如果涉及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和著作等)使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属证明或合法使用证明复印件。
2.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
2.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在烟草行业各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2.8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踏勘。
2.9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10本次招标不允许备选方案。
2.11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允许中标所有标段。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无行贿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查询时间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和2.条款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属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公章)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翔云街87号金丰大厦5层)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业务,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购款(含手续费)50元。
3.3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3.1条款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且资料合格有效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8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和开标地点: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翔云街87号金丰大厦5层)
4.3投标人需遵守以下规定: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8月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翔云街87号金丰大厦5层
邮编:详见其他网页公告
联系人:康瀞予、黄宝娟、韦明剑
电话:详见其他网页公告
传真:详见其他网页公告
电子邮箱:详见其他网页公告
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银行账号: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开户银行:详见其他网页公告
2024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tobacco.gov.cn/gjyc/zfcg/202407/4a939b7bf8e3424ca2baf1e7eed457d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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