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4-2025年度卷烟室外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7-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4-2025年度卷烟室外搬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市域。
2.2招标内容:卷烟室外搬运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二年。
2.4项目控制金额:834.92万元,其中2024年度413.59万元,2025年度421.33万元。
2.5服务标准:合格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分支机构(下属公司,获得法人对该项目的充分授权),同一公司只允许一家分支机构(下属公司)投标。
3.1.2具有履行合同所具备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1.3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近3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③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国家烟草专卖局、河北省烟草专卖局和项目业主不良行为供应商;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3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9-00:00至2024-07-15-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9-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邢台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邢州大道1188号 地址:邢台市泉南西大街228长城花苑商务楼8层
联系人:焦战红 联系人:王立春
原文链接:http://www.tobacco.gov.cn/gjyc/zfcg/202407/c23be14069dc410dbf8ef79c60c65bb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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