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烟草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报道 > 正文

瞭望 | 京津冀司法审判发挥“同城效应”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5-13

  十年来,京津冀三地法院积极探索区域法治协同创新实践,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强化三地联动执行,协同育才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司法审判“同城效应”水平不断提升

  执行事项委托,异地执行协助,被执行人联动查控,查控财产异地处置……近年来,京津冀三地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不断迭代升级,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效捍卫司法权威

  京津冀三地法院通过常态化组织开展干部挂职交流锻炼、教育培训交流合作等方式,促进京津冀地区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文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吴文诩

  滦河之滨,燕山脚下,距北京200多公里,坐落着首钢迁安矿区。2023年,北京石景山法院与河北迁安法院协作配合,在迁安法院杨店子法庭设立京冀司法协作办公室,以深度司法协作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

  司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要在协同,重在落实。十年来,京津冀三地法院积极探索区域法治协同创新实践,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强化三地联动执行,协同育才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司法审判“同城效应”水平不断提升。

  跨域立案全覆盖

  2024年3月,北方乍暖还寒。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曾竟,一早就登上了从北京清河站开往张家口站的火车。她此行的目的,是回访一起企业间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企业。

  被告方是一家河北企业,被一家天津企业以其收款不发货为由,起诉到双方约定管辖的海淀法院,要求其支付环保设备预付款、赔偿违约金一百余万元。经过审理,曾竟发现,原告也存在拖欠被告货款一百余万元的违约行为,据此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曾竟一直记挂着这家差点“被违约”的被告企业,担心其正常经营受到影响。这次回访就是为了了解企业的具体法律需求,为其健康发展支招。

  “涉案企业地处河北和天津,但是这个案件在北京立案,由北京法院管辖,我们就不能辜负信任。”曾竟说。

  在网上立案、在线庭审尚未普及的2019年,京津冀三地法院就率先在全国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最大限度方便三地当事人参与诉讼。

  在跨域立案基础上,三地陆续推出多项共享机制和服务平台。2023年度“北京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名册”中的司法鉴定机构信息,由津冀法院共享使用,有效实现地区之间的鉴定意见互认;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搭建的“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三地律师可以进行申请延期开庭、调查取证、网上退费、网上阅卷等诉讼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极大便利了当事人参与异地诉讼。

  近年来,京津冀三地法院持续深化协作常态化机制建设。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三级法院与津冀法院签署涵盖执行、破产、环境资源、金融、知识产权等各领域合作协议共计44份。

  联动执行强协作

  2023年12月26日,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收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房产线索,显示该房产目前位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面对异地执行事项,承办法官立即启动执行联合协作机制,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异地执行模块,向永清县人民法院发送协助执行函。

  为确保异地房产腾退行动顺利开展,两地法院同步推进层报省/市高院协调、腾退方案制定、警力调配、现场公证等工作。执行过程中,两地法院行动迅速、协同高效,仅用半天时间,异地房产腾退行动即圆满完成。

  长期以来,异地执行一直是困扰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痛点难点之一。执行事项委托,异地执行协助,被执行人联动查控,查控财产异地处置……近年来,京津冀三地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不断迭代升级,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有效捍卫司法权威。

  在北京市平谷区注册登记的甲公司,因追偿权纠纷向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乙公司。由于乙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及地上附属物在另案中被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县人民法院查封,平谷法院在本案中查封了该公司厂房内的机械设备及生产设施。

  此后,清苑法院查封的乙公司名下财产被成功拍卖,但因大型机器设备处置遇阻,买受人迟迟无法进场经营。在平谷、清苑两地法院的召集组织下,债权人、买受人及被执行人外方代表召开了财产腾退处置会议,最终达成保障买受人进场与动产处置程序同步进行、督促被执行人乙公司外方代表出函发表书面意见、执行案款顺位分配等共识,执行进程顺利推进。

  平谷法院执行局局长许友刚介绍,在这次联动执行中,京冀法院多次召开审执法官联席会议和各方当事人代表磋商会议,联合组织开展5次大型强制执行活动,成功处置拍卖被执行人公司名下财产,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1亿元。

  据统计,自2017年以来,北京法院委托津冀法院执行事项8.3万件,办理津冀法院事项委托4.5万件,协助津冀法院现场执行165件次,异地执行“同城效应”进一步发挥。

  能动履职促治理

  京津冀三地法院跳出“一事一议”“一事一协调”思维,着眼法律适用统一、司法资源共享、诉讼服务事项通办、司法履职能力共建等目标,发挥能动司法促进社会治理作用,提升协同发展动能。

  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牛鼻子”。为实现司法助力公共决策,北京法院探索建立“四提前”工作机制,即提前提出法律论证意见,提前对执法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提前向群众宣传相关典型案例,提前深入群众开展矛盾化解。

  近年来,北京法院稳妥办理涉“疏解促”专项行动以及城市副中心建设、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大兴国际机场建设、中轴线申遗等多项重点工作案件,强化府院联动,实现重点项目涉诉比例维持在潜在纠纷10%以下,进入诉讼的纠纷30%以上通过调解和解方式解决。

  京津冀三地山水相连、资源共享,生态环境保护是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率先突破、先行探索的重点领域。

  在一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某公益组织接到多位乘客反映,在某列途经冬奥沿线的北京与张家口间普通客运列车上,涉案铁路企业放任其所管理、监管的列车设置吸烟区,允许吸烟者在列车内吸烟,造成列车内空气污染。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应通过司法裁判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控制吸烟,创造良好公共环境。最终在法院的引导下,涉案铁路企业同意取消有关车次列车内的吸烟区,并在车站、列车加强控制吸烟的宣传,双方据此达成调解协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嘉荣表示,此案是一个发挥能动司法作用的成功案例,体现了优先保护社会公众生命健康安全和良好生活环境的基本原则,在司法裁判中引导铁路企业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有助于稳妥有序推进列车控烟工作,为司法审判助力京津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倡导生活经营方式绿色转型提供了有益示范,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为助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机制,三地高院签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框架协议,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升、巡回审判常态化等九大机制。

  2023年10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牵头与天津滨海新区法院、河北容城县法院签署《加强版权司法保护及治理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京津冀三地法院各自区位和资源优势,从资源整合、协同共治、司法协作、共享互通、巡回审判等多方面强化沟通协作,构建起京津冀区域版权司法保护合作机制和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与河北省永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沟通过户事宜(2023年12月26日摄) 干潘亭摄

  协同育才提质效

  作为首批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职锻炼的学员,5个月的异地交流经历,让河北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安梦莹感触颇深。

  “在对专利行政案件以及涉及数据、生物技术民事案件的跟案学习过程中,我获得了宝贵的审判经验,不仅开拓了视野,也对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安梦莹告诉记者。

  近年来,京津冀三地法院通过常态化组织开展干部挂职交流锻炼、教育培训交流合作等方式,促进京津冀地区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2023年10月16日至21日,北京法院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北京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训班”,来自北京法院、天津法院、河北法院的132名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干警,以及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司法局的8名干警接受同堂培训。参训学员认为,三地司法人员同堂培训、同题共答,有助于三地统一司法裁判尺度。

  京津冀三地法院建立人才培训资源共享机制,每年以线上线下形式举办审判业务、司法政务、调查研究、案例培训等领域联合培训班,以互派学员、异地培训、委托培训等形式,互动开展多形式系列培训,促进三地法院共同提升履职能力。

  2023年10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特邀高校教授线上讲授“著作权法司法保护若干疑难问题解析”专题讲座,邀请滨海新区法院、容城法院共同学习。今年1月,该院与滨海新区法院针对共同存在的“车联网”系列纠纷进行交流研讨,共享类型化案件诉源治理经验。

  近年来,北京市法院与津冀法院联合开展主题党日、联学共学等活动,持续开展联合专题调研,与津冀法院互派42名法官和法官助理交流锻炼。2023年以来,北京全市法院与津冀法院开展互访调研与座谈交流27次,召开统一法律适用司法实务研讨会8次,举办执行、未成年人审判等领域线上线下同堂培训15场,开放“京法网上课堂”以及各院精品网课等平台,并为津冀两地法院开通平台账号权限,实现优质课件资源数据共享,有力推动三地法院先进经验互学互鉴。

  “北京法院将继续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实时、实质、实效推进京津冀司法协作走深走实,以高质量司法、高效能协作、高水平服务,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京津冀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先行区示范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说。■


原文链接:https://hi.tobacco.gov.cn/9/12453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