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局(营销部)多措并举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4-04
县局(营销部)各部门组织员工开展学习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保密意识,形成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3月5日以来,临高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聚焦“学、宣、践”,切实做好《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聚焦深学细悟,夯实思想根基。第一时间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体意识,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基本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提升贯彻实效,迅速启动相关学习工作。同时,各部门组织全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从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档案法》进行了阐释与解读,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档案法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档案意识,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二是聚焦宣传发力,增强档案意识。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普法宣传,促使全局干部职工、辖区居民强化档案意识,掌握档案法律知识。一方面,针对集体学习时间不充分、一线人员外勤多等特点,结合微信群、县局楼宇电视等线上平台,灵活自主发布或转发新修订的《档案法》相关学习内容,供全体干部职工参考学习。另一方面,结合市场走访、志愿服务活动等日常工作,同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向零售户、双创区居民宣传《实施条例》相关内容,增强广大群众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
三是聚焦学用结合,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完善“党管档案”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压实档案工作责任,及时将新规定、新机制在实践中予以落实、运行。把贯彻落实《实施条例》与推进年度归档工作相结合,在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方面进一步规范业务指导,保障年度归档工作顺利进行;持续推进档案数字化转型,积极同信息平台沟通完善数字档案上传、管理、利用功能,切实推进县局档案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落实常态化档案安全管理机制,各责任部门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为新时代烟草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赋能。
下一步,临高烟草将坚持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忠诚践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将档案工作与临高烟草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推动新形势下烟草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原文链接:https://hi.tobacco.gov.cn/13/1187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