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烟草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烟草产品 > 正文

我可以重新申请许可证吗?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4-02-19

  

  

  

  

  零售户史女士问:我之前经营有一家烟酒店,2022年11月被取消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现在已经过去两年了,我打算在原地址重新申请许可证,请问我符合条件吗?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综上所述,由于您的许可证在2022年11月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至今未满三年,属于上述第三种情形,是不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条件的,请您知悉。

  (摘自东方烟草报)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246/7380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