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执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12-30
因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新《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1号令)自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原《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2号令)同时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执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桂烟专〔2010〕42号)制定依据已发生改变。经研究决定,废止《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执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桂烟专〔2010〕42号),自2024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该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2023年12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165/732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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