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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区局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12-02

  

      近日,内蒙古区局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以下简称《裁量权适用规则》),进一步完善全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裁量权适用规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并经全面研究论证基础上形成的。

     《裁量权适用规则》共分为正文和裁量基准两部分,正文共二十一条,科学界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概念,确立了“合法、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裁量权行使基本原则,进一步明确了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规则。裁量基准部分主要梳理了各类涉烟违法行为,按照情节轻重划分了裁量阶次,对30类涉烟违法行为性质、处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做了详细描述。

  


原文链接:http://nm.tobacco.gov.cn/nmyc/nyxw/202309/8efed852064f475a945e5075dcdfd6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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