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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旅顺口区烟草专卖局公告2021年第0305号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5-06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下述3名客户依法收回你(你单位)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并予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期限为六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大连市烟草专卖局或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大连市旅顺口区烟草专卖局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商户名单

  序号

  许可证号

  客户名称

  经营地址

  负责人

  收回原因

  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通知书

  1

  210212191920

  大连市旅顺口区团聚园饭店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白云街5-6号

  丁德军

  停止经营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

  旅烟专[2021]收回第126号

  2

  210212105249

  旅顺口区赵瑞华食杂店

  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滨港路386号1层2号

  赵瑞华

  停止经营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

  旅烟专[2021]收回第127号

  3

  210212192906

  大连市高新园区勇凤食杂店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塘街道鲍鱼肚村

  谢双凤

  停止经营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的,经发证机关公告一个月后仍未办理手续的

  旅烟专[2021]收回第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