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烟草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烟草管理 > 正文

办理电子烟零售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9-17

  

  

  

  

  标题

  办理电子烟零售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收集时间

  2023年9月12日

  答复时间

  2023年9月13日

  收集单位

  专卖处

  问题类型

  零售许可

  

  问:“我在贺州市城区经营有一家商店,准备销售电子烟零售业务,请问办理电子烟零售许可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电子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三)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以上为取得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的条件,当地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请咨询当地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50141/71878.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