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员工招聘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5-06
一、企业简介
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是海南唯一的卷烟工业企业,于2002年3月由原海南卷烟厂改制成立,股东方分别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公司主要加工生产云南中烟合作品牌“玉溪”“红塔山”“云烟”“红梅”和自有品牌“宝岛”“三沙”等6个品牌18个规格卷烟。
近年来,公司为海南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连续荣获“海南省诚信企业”、“纳税大户”、“海南省节能减排功勋企业”、“海南省企业100强”、“海南标志性品牌企业行业10强”等荣誉称号。
企业根据用工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录员工。具体事项如下: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成人教育、夜大、电大、网络院校等)。国内院校毕业人员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须由学校开具准予毕业证明);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书面认证材料。
(二)报名基本条件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烟草事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自主学习能力、分析能力、适应工作的综合能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执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相关要求,熟悉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企业经营管理、行政管理基本常识,基本逻辑推理,常用人文社会、经济和法律常识,基础政治理论等知识;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三)应聘者学历及年龄条件
具有本科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需在26周岁以下(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需在28周岁以下(199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应聘人员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
(2)与本单位领导成员存在以下关系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故意隐瞒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被录用的,解除其协议或劳动关系;
(3)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和参加本单位考试在已公示拟录用后放弃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1 | 生产操作类 | 28 | 本科及以上 | 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机械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
2 | 业务类-卷烟商品营销序列 | 6 | 本科及以上 | 市场营销、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相关专业 |
3 | 专业技术类- 卷烟产品研发 | 5 | 本科及以上 | 烟草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
4 | 专业技术类-网络信息管理 | 6 | 本科及以上 |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电子科学与信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智能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等相关专业 |
5 | 管理类-专业管理序列 | 5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档案学等相关专业 |
合计 | 50 | | |
四、报名流程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拟按以下程序进行,我公司将视疫情情况,对招聘工作进行实时调整。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至5月11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应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860)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并上传报名所需要的材料。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应聘报名表》(登陆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下载附件,随表附上本人1寸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提供);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6、经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
7、国外学历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8、主修课程成绩、英语成绩单、主要奖励证书等材料;
9、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10、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11、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不得重复报名,否则取消其报名资格;
2、招聘过程中收集的材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公司对应聘者资料严格保密。报名人员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者提供的基本信息、佐证材料有虚假者,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4、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录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及录用公示等环节进行。
(一)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简历筛选、整理、分类,资格审查通过后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并通知通过筛选人员参加笔试。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将根据国家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安排确定。若参加笔试人数低于岗位需求数的,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指标。
通知方式:以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则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员。若参加面试人数低于岗位需求数的,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指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安排确定。
通知方式:以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参加面试,则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备注:1.面试人员自备运动服和跑步鞋。2.若本次招聘活动届时受到疫情影响,我公司将根据具体疫情防控要求适当调整笔试、面试时间进程安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排名及公布
1、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在公司公示栏公布,同时公布综合成绩查询电话。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考察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回避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其缺额可根据实际用人需要,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由拟录取单位以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其缺额可根据实际用人需要,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相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录用人员经确认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其缺额可根据实际用人需要,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入职报到
1、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在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家教育部印制的《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人员须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往届毕业生如有就业单位的,必需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说明
报名人员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我公司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照片恕不退还。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将取消应聘者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
3、在应聘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4、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5、应予取消录用资格的其他情形;
6、严禁应聘人员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体检、考察阶段隐瞒既往疾病史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安排及通知,将以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者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通讯畅通,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要求,视同弃权,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受疫情防控客观因素影响,如本次招聘的相关安排、程序等发生重大变化,将再次进行公告。
(四)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考试用书,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考试培训、辅导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任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培训班、辅导班、教材、复习资料等均与本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招聘录用人员自行解决住宿,公司不统一安排。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我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由我公司负责解释。
七、监督和报名咨询
1、招聘全过程接受公司纪检监察部监督;招聘监督电话:0898-65918802(工作日09:00-17:00)
2、报名咨询电话:0898-65918690(工作日09:00-17:00)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龙产业园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
邮编:571137
相关附件请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查看,本次招聘政策由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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