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局(公司)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31周年宣传系列活动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7-22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31周年,近日,海口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多措并举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全员学习,掀起热潮。打造“延展性”学习课堂,组织干部职工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基础上,将学习内容延伸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上,同时利用零碎时间参加全国烟草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全员由“要我学”逐步转化为“我要学”,形成“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新局面。
二是服务前置,精准普法。结合“党员双报到”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利用“法律门诊”载体,延伸法律法规宣传触角,深入基层社区,耐心解答消费者、零售客户提出的法律问题,详细讲解卷烟真伪鉴别小技巧,普及假烟危害等知识,有效提高消费者对假冒卷烟的鉴别能力,进一步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求专卖执法人员充分利用中、小学生上下学的黄金时段,通过在校园周边设立咨询点、在辖区卷烟零售店内张贴“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警示标识、发放普法知识手册等方式,不断普及未成年人电子烟防控知识,引导未成年人主动拒绝和远离电子烟,共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守护网”。
四是多方联动,强化监管。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深入辖区内中大型超市、物流快递营业点、电子烟实体店、校园周边零售店等进行检查,严查发布虚假违法电子烟广告行为,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网售电子烟违法行为,严格防范卷烟市场异常波动,切实筑牢市场监管“防御墙”。
原文链接:https://hi.tobacco.gov.cn/13/9465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