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局(分公司)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7-09
近日,盐池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顺利通过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检查复验,被继续确认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连续三届荣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
下一步,盐池县局(分公司)将继续抓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等,提供优质经营服务,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nx.tobacco.gov.cn/eap/12.news.detail?news_id=58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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