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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卷烟厂2023-2025年烟用回收纸箱整理加工服务项目(两年)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6-17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南京卷烟厂2023-2025年烟用回收纸箱整理加工服务项目(两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0675-230JOC004298

  2.招标内容:根据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的要求,南京卷烟厂需对从商业公司回收的卷烟包装箱进行分类整理加工、循环使用,招标人拟对本项服务进行外包,预计两年整理加工回收纸箱180万只。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

  2.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述资料:

  (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纸质版或添加招标代理工作联系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联系方式,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电汇至指定账号获取招标文件纸质版。(添加联系方式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及编号)电汇用途请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个人汇款请同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将电汇凭证电子版、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发送至招标代理工作联系方式。不按规定汇款的单位,无法开具发票,我司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23年06月16日至2023年06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先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注册,首次登陆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投标人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等所需时间。

  6.投标人需要发票的,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后,需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电子发票;

  7.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到17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等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楼第二开标厅。

  六、其他事项:

  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2.根据《中国烟草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的通知》和《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对行贿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要求,具有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行为的供应商(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采购项目。基于违约责任或自主承诺不参加投标活动的,在相应期限内禁止参加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的采购项目。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投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实施禁入措施管理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被认定为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招标人可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一经发现供应商违规转包情况的,招标人可采取约谈、缩减供应量、缩短供应期、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在定期和不定期评价中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从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库中移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系人:孙夏卉、张宏佼、郭秀华

  

  招标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兴隆大街31号

  联系人:戴工

  


原文链接:http://www.tobacco.gov.cn/gjyc/zfcg/202306/372d4d4fa7e14d7992b6d86ad14abed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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