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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卷烟厂职工食堂外包业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4-14

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卷烟厂职工食堂外包业务项目(项目编号: 23AT0707660138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2023年04月12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学校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含税价(=月合计含税价×12个月):2636400.00元/年
职工食堂外包业务月合计含税价:219700.00元/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深圳市鑫食尚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含税价(=月合计含税价×12个月):2582160.00元/年
职工食堂外包业务月合计含税价(元/月):215180.00元/月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3年04月1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原文链接:http://www.tobacco.gov.cn/gjyc/zfcg/202304/a86d001bd13847b9b8b4d33a24cb0fa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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