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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配套新机房租用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3-02-25

  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委托,拟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配套新机房租用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SJS20221219-085

  2、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配套新机房租用项目

  3、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配套新机房租用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有行贿行为的。

  3、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3日09:3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6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23日0930分(北京时间)至2023年3月23日10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10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3月23日10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34楼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烟草兴业大厦)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烟草兴业大厦

  联系人: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A座14楼1407

  联系人:叶先生

  


原文链接:http://www.tobacco.gov.cn/gjyc/zfcg/202302/5f362edc963e4b81becacc837f506f0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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