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2022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建设项目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12-23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7日)
项 目 名 称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2022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建设项目(青杠村片区1标段) | ||||||
招标公告编号 | 50000120221125025050101 | ||||||
招 标 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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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2022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建设项目(青杠村片区1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金镇拓鑫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天磊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瑞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四川金镇拓鑫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含税/元) | 422016.77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000711886418F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纪检监察科 | | | ||||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
2022年12月23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7日)
项 目 名 称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2022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建设项目(人头村片区2标段) | ||||||
招标公告编号 | 50000120221125025050102 | ||||||
招 标 人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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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2022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建设项目(人头村片区2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金镇拓鑫机械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天磊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河南正海实业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含税/元) | 1509516.16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9001779404825C |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纪检监察科 | | | ||||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万州分公司
2022年12月23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原文链接:http://www.tobacco.gov.cn/gjyc/zfcg/202212/d6411975233f4444853100874282bc4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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