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发放许可证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个体工商户黄先生问:前段时间我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被当地烟草专卖局告知我曾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尚未满一年时间,因此作出不予发证决定。请问不予发放许可证的情形有哪些?
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答:您好!《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二)中、小学校周围;(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请您知悉。
(摘自东方烟草报)
原文链接:http://gx.tobacco.gov.cn/gxwwcms/18174/679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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