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用朋友的烟草证卖烟吗?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问:我的朋友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他去外地有事回不来了,将店面和烟草证转让给我,我能用他的证卖烟么?
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都有明确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只能在核定的范围内由核定的主体使用,具有严肃的法定性,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借给他人,更不得涂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如果出现该类情形的,当事人将被取消经营资格。
如果持证人短期不经营,应当在停业前七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
如果持证人不再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则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歇业申请,注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你如果想在其原址经营,则应当在其注销后,向发证机关提出新办申请,办理你名下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23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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