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幼儿园附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咨询
作者:佚名 来源:湖南烟草专卖局 时间:2022-09-19
网民留言:我店两层营业面积3500平方米,属生活超市于2017年开业。2017年底三楼开办一所民营幼儿园。按新规定幼儿园50米内不准卖烟,也就是说,我们许可证到期后不再给办理烟草证。将给超市造成品类缺失和连带影响,期望考虑实际,给于解决。
回复内容:您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21年6月1日生效,根据第五十九条相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2021年6月1日起,幼儿园周边一律不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感谢您的咨询!
原文链接:http://hn.tobacco.gov.cn/content/S29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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